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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致驾驭人违章被罚 法院判定吊销显着不妥的行政处分

来源:m6米乐在线登录app    发布时间:2025-10-28 16: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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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卢越)行政诉讼法批改施行十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遴选出7件既能表现批改后行政诉讼法精力要求,又具有裁判规矩含义的典型事例予以发布。事例聚集行政案件多发高发的征地拆迁、行政处分等范畴,表现一揽子处理民事行政争议、依法吊销显着不妥的行政处分决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其间一同事例显现,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交通巡查差人支队在某丁字路口右转进入某小学的跋涉路段前方及右侧均未设置“制止右转”等标志,但在进入该右转道约30米处的路途左边和地上别离设置了“制止驶入”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日,秦某某驾驭小型轿车在该丁字路口右转行进30米后,路途左边呈现“制止驶入”交通标志和地上呈现“制止驶入”交通标线,秦某某进退维谷,遂驶入了禁行路段。

  2018年7月5日,綦江交巡警支队确定秦某某驾驭小型轿车在某小学路段施行机动车逆向行进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决议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理。秦某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綦江区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议书》,保持前述处分决议。依据揭露的政府信息可知:2017年6月21日至2019年5月10日,案涉路段抓拍设备共抓拍5814车次。秦某某提起行政诉讼,恳求判定吊销前述行政处分决议和行政复议决议。

  2019年9月,一审法院判定驳回秦某某的诉讼恳求。二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吊销一审判定,吊销案涉行政处分决议和行政复议决议。

  法院收效裁判以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除了应当契合有关标准外,还应当考虑相关通行规划的合理性等要素。秦某某驾车行至该丁字路口时,路口前方或其他相应方位并未设置“制止右转”等相关提示标志。此种情况下,一般人的反应是此处能够右转,已然能够右转,右转后的路途正常的情况下均能够通行。

  法院以为,本案綦江交巡警支队尽管将禁行标志设置在禁行路途的起点,但没有在起点方位之前的恰当方位设置相应的提示标志,致使机动车驾驭人驶入顺行路段后,简单跳过禁行路途,形成违章。结合该路段在不到两年时间内产生高达5814车次因同一行为被监控抓拍的现实,法院确定该处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秦某某恳求吊销綦江交巡警支队所作案涉处分决议和綦江区公安局所作案涉行政复议决议的诉讼恳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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